“本银行(通知银行兼保兑银行)受开证银行的指示,根据开证银行开立的第××号信用证的诸条件,兹开立保兑信用证”。
若采用这种作法,是因进口商在保兑银行开有帐号并有存款。究竟在实务中采用何种办法,应视情况而定。
2、保兑不是担保
在国际贸易实务中采用保信用证,其保兑的责任不同于一般的担保。
担保的责任是原当事人不能履行其责任时,要求担保人负连带责任。亦就是说,原当事人不履行其责任时应由担保人承担其责任。
保兑信用证中已明确的是保兑银行直接向受益人负责,即保兑银行系第一付款人。换言之,保兑银行充当和承担第一付款人的责任,不是受益人向开证银行要求付款,被开证银行拒绝后,才向保兑银行要求偿付。不能把保兑信用证(Confirmed Credit)视为担保信用证(Stand-By-Credit)。
3.保兑手续费
保兑银行以其信用提供保兑并承担风险,故必然要收取保兑手续费用(Confirming Charges 或 Confirmation Charges)。
收取费用的多少,一般来讲是依据信用证有效期限的长短而定,通常是每三个月收取一次保兑费,保兑费以银行规定或依协商数额收费。
保兑费应由谁支付,系依信用证约定的条款为准。
4.无保兑信用证
凡在信用证中未注明“保兑信用证”(Confirmed Credit)字样者,皆为“无保兑信用证”(Unconfirmed Credit)。...